农业资源  
 

    青海地处高寒,全省虽拥有7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但耕地面积很少,884.5万亩的耕地不到土地总面积的1%。尽管如此,经过几代青海人艰苦卓绝的努力,农业生产仍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青海省85%的地区在海拔3000米以上,耕地大部分分布在北纬35°-38°之间的海拔1800米-3200米的宜农地带,农业生产具有显著的垂直地带性特点。由于海拔高度不同,土壤、光照、积温、降水等自然条件差异明显,青海农谚中所说:"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就是这种地形的形象描述。据测定,海拔每升高100米,年平均气温降低0.5℃-06℃;农作物生长天数减少5天一8天,降水量反而上升。

    按不同生态类型,青海的耕地分为水浇地、浅山地和脑山地三类。水浇地,共约264.2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9.8%。这里海拔相对较低,光、热、水、土条件比较适宜,生产水平较高,小麦亩产上千斤的屡见不鲜,一些地块经套、复种后,实现了吨粮田;海拔2000米-2600米的垂直带谱上是浅山地,共约340.3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8.5%,这是青海最主要的农业区,热量条件较好,但水土流失严重,植被稀少,干旱缺水,土壤贫瘠;脑山地在海拔2600米-3400 米的高山带谱上,共约28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1.7%。这里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丰富,但由于热量条件不足,生长期短,因而大大限制了作物品种和产量。

    从土壤种类看,全省大致可划分4个土壤区。一是东部栗钙土区,即东部黄土高原区,包括祁连山东部的黄河、湟水河谷地及大通河谷的门源滩地。这里地形起伏较大,气温、降水随海拔和地形的变化而有明显的差异,土壤、植被也不相同;二是柴达木盆地荒漠土区。怀头他拉至都兰县香日德以东为棕钙土,以西地区为灰棕漠土,南部一带为宽阔的三湖盆地,北部和东部均为一连串的山间盆地;三是青海湖环湖及海南台地黑钙土区;四是青南高原高山区。

    青海虽然地处暖温带纬度,但因受海拔高度的巨大影响,相对热量高,绝对热量低。冬长而寒冷,夏短而凉爽,属于干旱和半干旱气候,境内不同地区的降水量相差很大,地处东南的久治县年降水量达774毫米,而柴达木盆地降水量普遍少于100毫米,冷湖地区只有17毫米、全省年降水量集中于5月-9月。在此期间的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80%一90%。

    冷凉型的气候和高海拔的地理,使青海更适宜种植温凉和耐寒的作物。这些作物大都具有早熟、抗逆性强、适应性强等特点。1981年-1982年,由中国农业科学院主持,经对青海农作物品种全面清查后,认定全省共有各类农作物23种,2983个品种。种类有小麦、青稞、马铃薯、豌豆、蚕豆、油菜、燕麦、玉米、糜子、荞麦、谷子、黄豆、扁豆、香豆、鸡头豆、胡麻、大麻、红花、向日葵、甜菜、苜蓿、高粱、烟草等。此外,青海复杂的自然条件,还孕育了类型、品种繁多的野生经济植物资源,现已查明的有75科,331属,1000余种。大致分为药用植物、纤维植物、野生油料植物、淀粉类植物、化工原料植物、香料蜜源植物、野果和野蔬类植物等。

    这种冷凉型气候也是一种可充分利用的资源,南方夏季酷热难耐,许多植物被晒蔫了,但高原气候正好适宜农作物生长。这些年,青海大力发展反季节蔬菜,并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小麦、青稞、马铃薯、豌豆、蚕豆、油菜通称为青海6大作物,下面予以简单介绍。

小麦:春小麦是青海主要的粮食作物,其种植面积和单产均居各种作物之首。

青棵:耐寒能力强,属裸粒大麦,藏族人民一直以青稞为主食。其粗蛋白质含量高于小麦,是酿造工业、饲料加工业的重要原料。

马铃薯:生育期短、适应性广,对风、雹、旱等自然灾害有较强的抵抗能力,适宜在青海这样的冷凉气候条件下生长,是一种粮菜兼用的高产稳产作物,又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和精饲料。青海马铃薯个大质优,食味品质好,适宜加工成淀粉、粉条、粉丝、薯片等。

豌豆:是青海的主要豆类作物,种植面积在粮食作物中仅次于小麦、青稞。

蚕豆:青海俗称大豆,是良好的倒茬作物,商品率高,可加工成粉条、粉丝等,粉渣等副产品又是酿造工业及养殖业的原料和饲料。青海蚕豆粒大、饱满、皮色好、无蛀虫,在国际市场上很有竞争力。是青海省农产品中的主要出口商品,远销日本、东南亚和欧美等国。

油菜:青海油菜产量稳定,品质好,出油率列全国之冠,高达39.37%,比全国平均数高7个百分点。境内门源县的油菜更是品优质高,素有"门原油,满地流"的美誉。

    青海的光能资源居全国第二位,仅次于西藏自治区,全年日照时数在2300小时-3600小时,这为各类农作物提供了充足的光照条件。高原昼夜温差大,有利于物质积累,再加上高原风速较大,空气干燥,有利于合理密植,这些都为农作物实现高产优质提供了保证。青海的小麦、青棵等麦类作物穗大粒沉,马铃薯等块根作物个体大,淀粉含量高;果品着色鲜艳,富含糖分。青海还保持着世界春小麦亩产最高纪录--1013.05公斤。

    从地形分,青海农业区主要分布在日月山以东的东部河湟地区和西北部的柴达木盆地,此外,青南高原的个别河谷地带,也有少量耕地。

    河湟地区气候温暖,土壤肥沃,交通方便,劳动力资源丰富,是青海省的主要农业区。粮食产量占全省的80%以上,油料产量占60%,瓜果蔬菜产量占90%以上。河湟地区的农业又分为灌溉农业和旱作农业两种类型。灌溉农业分布于湟水、黄河流域的河谷地区,旱作农业则分布于丘陵山区和高山脚下。

    柴达木盆地总面积25.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5.6%。盆地由外向里依次是高山、戈壁、丘陵、草原、沼泽、盐湖。盆地农业实际上是绿洲农业,主要分布于南北两条海拔2800米-3100米的细土带上。柴达木盆地属干燥大陆性气候,降水量稀少而蒸发量极大,利用天然降水从事农耕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发展水利、建设灌溉工程是绿洲农业的前提。解放后,柴达木盆地先后兴修了许多小型水利工程,这为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青海光资源丰富,而柴达木盆地又是青海光资源最丰富的地区。狡特的日照条件,为农作物高产优质提供了便利因素,这里时常创出春小麦、豌豆、油菜的高产纪录。春小麦单产世界纪录就是1978年由位于盆地的香日德农场创造的。

    青海南部是茫茫牧区,但在个别海拔4000米以下的河谷地带,也有少量耕地分布,但由于地处高寒,再加上当地牧民耕作粗放,因而产量较低。这些耕地原本属于草地.开垦后对生态环境很不利,所以,从现在开始,政府准备逐步对这些耕地实施退耕还收、退耕还草。
 

历史沿革

    早在公元前5000年左右,农耕文明的火种便在青海大地点燃了。那时先民们就已在河湟谷地和柴达木盆地开始了"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生产。

    从青海东部民和县阳洼坡遗址(属马家窑文化石岭下类型)出土的带贮房屋遗迹和石刀、石斧、陶刀、骨铲等农业生产工具看,当时的人们已过着以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到马家窑文化晚期的马厂类型时,为死者随葬粮食的现象较为普遍,表明青海农业产量已颇具规模。考古发现,此时的人们已会使用斧、刀、锛、铲、锄、镰等生产工具。耕作品种已经见到的实物遗存有粟和麦类作物。此外,黍和麻这两类作物的实物遗存虽迄今未在青海境内发现,但却在同属河湟地区的甘肃省东乡县境内发现,表明黍和麻早在公元前5000年前就已在河湟大地种植。青海原始农业时期种植的品种还可能包括油菜、蔬菜等。

    在农业发展史上,牛耕铁犁技术的推广应用,是原始农业与传统农业的分界岭。汉神爵元年(公元前61),大将赵克国平定河湟地区后,为了节省军费开支,奏请皇帝罢骑兵,留步卒万人在青海东部屯田。同时,从内地大量移民.屯田垦荒.在内地已被广泛使用的牛耕铁犁技术也传到了青海,这标志着青海原始农业已经终结,传统农业开始起步。

    当时,大批屯田军队在统一组织下有计划地修浚渠道,引水低回,从而大大增加了农田的灌溉面积,改善了河湟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

    到了隋唐时期,青海境内仍是重要的屯田区,屯田范围由河湟谷地向西延伸,隋代时就有屯田者在今兴海、共和、贵德、同德等县修筑渠道、引水灌溉。那时,犁、耙、碾碌等农业生产工具已广泛使用,锄草、施肥、灭虫、轮作倒茬等技术已普遍推行。唐永隆元年(公元680)时,河湟地区平均亩产达2石(约85公斤左右),这样的产量在当时的中原地区也是比较高的。

    及后的宋元时期,青海农业种植品种愈来愈多,产量稳步发展。作物品种主要有小麦、大麦、青稞、荞麦、糜、谷、豌豆等,蔬菜类有芥菜、香菜、大白菜、蔓菁、萝卜、葱、蒜、韭菜等。

    明清时期青海农业的耕作技术得到了提高,各类生产工具、尤其是铁制生产工具较前代更为齐备,质量也更为精良。农业技术也有了进步,选种、反复耕翻、精耕细作、旱作轮歇等已为大多数农民掌握和接受,成为熟识的增产经验。种植品种又增加了藏豆、扁豆、刀豆、胡麻、油菜、燕麦等,蔬菜瓜果类主要有茄子、芹菜、茄莲、苦瓜、白菜、芜荽、茼蒿、木耳、菠菜、莴笋、黄瓜、菜瓜、葫芦、西瓜、苜蓿、辣椒、花椒等,现代青海所种植的农作物品种当时已基本齐全了。

    明代在利用前代旧有渠道的基础上,就扩增了不少渠系,水浇地面积有所增加。境内大小河流,能利用者都基本开始利用了,而且渠道的维修和管理也基本实现了制度化。明末,西宁所属地区见于记载的渠有20条,分支渠30条,可灌溉地26万亩。到了清乾隆年间,河湟地区渠道遍布、纵横成网,仅见于记载的干渠就有222道,分支渠524条,渠道总长1700多公里,可灌溉近50万亩耕地。清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时统计,青海河湟地区各类土地面积总和达到208万亩,相当于唐宋时在册耕地的3倍,这意味着,青海东部传统农业生产达到了最好水平。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清雍正十年(公元1732),西宁办事大臣达鼐率千余步兵驻扎额色尔津(今都兰县西诺本洪多)试办屯垦,次年,又在哈尔海图(今都兰县夏日哈乡一带)筑城屯田。这两地屯田时间虽短,但意义甚大。因为在此之前,柴达木盆地只有星星点点的小块农业,清兵屯田是这一地区大规模农业开发的创始。

    20世纪30年代,青海粮食生产发展较快,丰产自给有余。1935年时,全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达636万亩,总产量达5.193亿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余粮甚至运往甘肃、宁夏等省区。但这只是昙花一现,此后至新中国成立前,青海粮食生产呈下降趋势,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大幅下滑,始终没有取得突破。

五十年来的发展情况

    每每提及解放以来的青海农业,所有青海人都会从心底涌起一股浓浓的感恩之情,这一时期耕地面积增加不多,但人口数量呈几何级增长,不到全省总面积1%的耕地,承载养活着全省绝大多数的人口,这是个奇迹,这也是青海农业的自豪。建国以来,全省粮食产量翻了两番多,创下了春小麦单产世界纪录,农业耕作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业基础设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现代农业应运而生……。

    建国前,在马步芳政权统治下,青海农业十分落后,土地利用率很低,农业生产长期停留在使用手工工具和畜力农具的传统农业阶段。一些边远地区,还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状态。再加上全省土地大多集中在少数地主手里,这种畸形的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严重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1949年,全省总耕地面积682万亩,其中水浇地75万亩,占11%。农作物总播种面积498万亩,复种指数(即农作物总播种面积除以总耕地面积的百分比)仅73%,粮食总产量2.95亿公斤,平均亩产不过64.5公斤。油料总产量850万公斤,平均亩产也仅25.5公斤。种植业结构十分单一,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92%,经济作物占6.6%,其它作物占1.4%。

    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运动使全省农村发生了根本性变化。1951年9月,青海省人民政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发布了在西宁市和民和、乐都、湟中、互助、大通等1市5县93万人口的农业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命令。"黑手高悬霸主鞭",封建的剥削制度被废除了,广大农民千百年来"耕者有其四"的愿望终于实现,农民成了土地和劳动果实名副其实的主人,此举大大激发了他们的生产热情,农业生产迅疾发展。到1952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3.7亿公斤,比1949年增长25.6%,平均年递增7.8%。油料总产量达1600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94.3%,平均年递增24.8 %。

    1953年开始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一五"期间,在农业区有计划地实行了对小农业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经济。在这一时期,中共青海省委和省人民政府领导各族农民积极兴修水利,改善生产条件,引进并逐步采用农业机械、优良品种、化肥等现代农业技术,使农业生产有了突破性进展。全省灌溉面积以平均每年12万亩的速度递增,1953年水浇地面积突破100万亩,1957年达到173万亩,比1949年增长1.3倍。粮食总产达5.85亿公斤,同时还消灭了蝗虫,控制了小麦黑穗病和吸浆虫的危害。

    一些对青海农业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物应运而生。1952年,引进了第一台拖拉机,并开始使用化肥;1955年,第一次使用灌溉机械;1956年,建立了第一个农村小型水电站。农业机械的出现,电力和化肥在生产上的应用,标志着青海几千年的传统农业开始解体,现代农业崭露头角。

    但是1958年以后,青海农业湛蓝的天空蒙上了一层阴霾。"二五"期间,由于在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违背了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造成农业生产大幅度降低。"大干四十天,实现水利化",类于这样不切实际的口号随处可见,随处可闻。"高指标"、"共产风"四处泛滥,在分配上,违反按劳分配原则,搞绝对平均主义,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和浪费。1960年,全省粮食总产量只相当于1957年的69.5%。

    "三五"期间,中共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认真执行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中央《十二条》、《六十条》等一系列正确方针政策,克服了由于指导失误造成的困难,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了比较顺利的恢复和发展。据统计,1963年和1964年,国家投资兴修水利57项,帮助农民修建小型水利工程464项,共扩大灌溉面积约17万亩,改善58万亩,同时供应化肥9000 多吨、农药250吨、小农具70万件,并发放了一批农业贷款,这为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1965年的粮食总产比历史最好年份1957年增长14.7%,达6.7亿公斤,农业总产值增长26.9%。

    经过三年调整,包括农业在内的全省各项事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但就在此时,"文化大革命"开始了,这又一次使青海农业遭受了沉重打击。

    全省农村大搞"以粮为纲",忽视多种经营,认为"发展多种经营就是发展资本主义",社员的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林木和家庭副业等,都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了。在农村所有制形式上,违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提出"升级过渡"。1969年开展基本路线教育,违背广大农民意愿,强迫扩社井队,改变基本核算单位,大搞"穷过渡",同时也改变了收益分配办法,走"一大二公"的老路,普遍挫伤了农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出现了生产连续下降的局面。1969年全省粮食总产量猛跌到5.05亿公斤。在"农业学大寨"活动中,许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商品化的东西,又被当作"资本主义复辟"加以反对和禁止。由此形成了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和僵化的经营体制,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生产一直处于停滞状况。

    青海农业真正的春天还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降临的。1978年的一个冬夜,迫于贫穷和饥饿的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聚集于一间破旧的草房里,在煤油灯跳跃的灯光下,将自己的手印按在了一张包产到户的秘密契约上。

4年后,这种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在青海农村迅速铺开。省委、省政府通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提出了一系列放宽农村政策、搞活农村经济、改革经营方式的正确决策,全省农村重新建立了乡政权机构,设立了村民委员会,将原来的生产队改为农业生产合作社,使农业合作经济由原来的政社合一、过分集中统一的经营方式,改为政社分设,由农户分散经营。"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朴素的语言道出了农村第一步改革的真谛。农民们被桎梏了多年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如火山般终于勃发。

农业生产从只重视粮食生产转向因地制宜,合理种植,多种经营,全面发展。适当压缩了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扩大了经济作物、洋芋和杂粮的种植面积。1980年同1975年相比,粮食播种面积减少41.8万亩,占全省总播种面积的比重由86.6%下降到81%,油料作物播种面积增加 47.7万亩,所占比重由 9.3%上升到15.5%。在农业总产值中,林牧副渔业比重均有所上升。

    从1985年开始,全省农村开始了以调整产业结构、改革农产品购销制度、发展商品生产为重点的第二步改革。省委决定,土地承包期延长到20年以上;果树、林木等生产周期大的项目和开发性生产,承包期延长到30年以上;荒山、荒坡、荒滩划给群众作自留地,长期经营,有权继承、转让。粮食也取消了统购,实行合同定购。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建立和工副业的发展,促进了分工分业,使各类专业户、重点房和新的经济联合体蓬勃发展起来,乡镇企业也破土而出,劳动力逐步向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转移,改变了千百年来单一种田的状况。

    在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以粮为纲"的单一结构、统购统销制度、单一的集体所有制结构一一突破后,青海农业开始飞速发展。1984年,粮食生产一举超过10 亿公斤大关,农业总产值为10.5亿元,到1990年时,农业总产值翻了一番多,达到24.5亿元。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被引入农业领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高原农业生产与社会需要、市场需求相结合,青海农业经济翻开了新的一页。

    农业生产全面增长。1998年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2.82亿公斤,油料总产达2.l亿公斤,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农业总产值也首次突破60亿元。

    1998年秋,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土地承包合同再延长30年后,全省农村一片欢腾,农民们更加重视向土地投入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热潮在各地兴起。全省现有7000多项水利设施,能使265万亩耕地实现有效灌溉。

    农民们愈加重视科技的作用。全省1/3的耕地实现了良种化、分层施肥、条播和精少量播种,近7000名农民科技员活跃在田间地头,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贡献率已上升到43.5%。近几年,青海省着力在不同生态类区推广了4项重点农科技术:小麦玉米带状田、地膜洋芋、蚕豆洋芋套种和小麦穴播,因这些新技术大多需要用地膜,再加上增产效果明显,人们称之为青海粮食耕作方式上的一次"白色革命"。地膜覆盖技术最大的好处是抗旱保墒增温。以小麦穴播为例,乐都县中岭乡农科站测定,同等条件下,膜下的地温比露天要高1℃一3℃,且早出苗10多天。据测算,平均每亩穴括小麦可增产50公斤以上,地膜洋芋平均亩产可达3000公斤,比普遍洋芋增产400公斤以上。

    农业机械化程度也大幅度提高。全省有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自动脱粒机、农用运输车等5种农用机械14.6万台(辆)。48.9%的耕地实现了机耕,41.8%的耕地实现了机播,16.8%的耕地实现了机收。

    种植业结构趋向合理。农业连年丰收,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条件,围绕市场种庄稼,啥赚钱就种啥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在农业区,举目所及,"白色走廊"绵延百里,金黄的菜花尽染层山,玉米棒子迎风摇曳,小麦青稞一统天下的时代结束了,一批具有高原特色的产品在农业结构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

    市场意识逐渐觉醒的农民们开始了史无前例的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产业化把千家万户的农民和千变万化的市场紧紧维系在了一起。全省先后建成粮、油、豆、果等商品基地30多个,辐射和带动了全省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一些主导产业开始向区域化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正在崛起。全省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现有17个。市场化极强的"订单农业"也开始在省内兴起。

    从2000年开始,青海高原开始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即把处于高寒、干旱、水土流失严重、光热条件差、农作物产出水平低、保收率低的坡耕地退出来,宜林则林、宜草则草、造林种草,达到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的目的。

    由于短缺经济和计划体制的双重影响及自然条件的制约,长期以来,青海农业生产一直延续传统的数量型增长方式,大量开垦山地、草地,粮食广种薄收、粗放经营,使林草植被不断遭到破坏,水土流失加剧,水源涵养功能下降,生态日趋恶化。据统计,目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3.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6%。省域内黄河干流平均输沙量1.8千克/立方米,多年平均输沙量8814万吨,其中坡耕地的输沙量达5376万吨,占61%;长江年均输沙量1232万吨,其中坡耕地输沙量492.8万吨,占40%。同时,全省水土流失范围和侵蚀程度呈逐年扩大的趋势,平均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 0.21万平方公里,新增沙化面积 0.13万平方公里,成为全国水土流失、荒漠化程度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这种状况不仅严重制约了青海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江河源头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影响到整个江河流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因此,加快改善生态环境,确保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既是西部大开发的主要任务之一,也非常符合青海的实际。特别是我国粮食出现了阶段性的供过于求的局面,粮食库存较多,供给也比较充裕,这为以粮食换森林、换草原,治理和恢复植被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青海省已决定,将省内那些水土流失严重、产出水平低的25度以上陡坡耕地;干旱缺水、广种薄收、农作物保收率低的25度以下的山旱地,海拔在3000米以上 、土质差、不利于农作物生产的高寒耕地和80年代以来毁林毁草新垦的耕地共约547万亩全部退耕,实行还林还草。这些耕地主要分布在5个片区。一是黄河源头区。包括玛沁、泽库、兴海、贵南、同德等县,可退耕地面积64.02万亩。二是东部黄土丘陵区。包括西宁、循化、化隆、民和、乐都、互助、平安、湟中、湟源、尖扎、同仁、贵德、门源、大通等县(市),可退耕地341.6万亩。三是长江源头区。包括王树、称多、囊谦、班玛等县,可退耕地31.3万亩。四是环青海湖区。包括祁连、刚察、海晏、共和等县,可退耕地 39.1万亩。五是柴达木盆地区。包括乌兰、都兰、德令哈、格尔木、大柴旦等县(市、镇),可退耕地70.5万亩。

    这项工程计划在10年内(2000年-2009年)完在。退耕还林(草)总体思路是:封脑山,保水源涵养;退坡地,搞植树绿化;治沙化,造瀚海绿洲;建草地,治鼠虫沙害;调结构,创特色农业;抓生态,促农民增收。指导思想是:贯彻执?quot;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基本政策,坚持从省情出发,紧紧围绕青海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以保护、改善黄河、长江源区生态环境,保障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实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恢复林草植被为重点,把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2000年为青海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年,全省退耕27万亩,其中还林13.04万亩.还草13.96万亩。同时,荒山造林种草5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9.24 万亩,人工种草38.76万亩。为保证退耕还林(草)工作顺利进行,青海省政府决定:第一,国家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粮食补助。农户每退一亩耕地每年补助100公斤粮食(原粮),补助年限为需要几年补几年。第二,国家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种苗。退耕还林(草)和工人造林种草所需种子和苗木,每亩国家定额补助50元,由各县林业、畜牧部门统一组织采种,育苗,并向农民无偿供应苗木和草籽。第三,农牧户每退一亩耕地国家补助20元生活补助费。第四,免征农业税。对退耕地农户自退耕之年起免征农业税。第五,退耕还林(草)实行个体承包。退耕还林(草)按照"谁造林(草)、准经营、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承包到户,50年不变,并核发林草和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第六,国家无偿承担退耕还林(草)补助粮的运费。目前,这项工程正有条不紊地推进。